校园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通报(一)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师大保〔20195号)文件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应在24日报送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材料。截至24,只有贾汪校区管委会、档案馆、武装部、汉园宾馆、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物馆等6家单位报送。请相关责任单位尽快报送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材料,特别是校领导带队各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单位检查情况,以便学校及时汇总。


保卫处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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