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保卫处校卫队在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有校内学生在qq群内销售假校园电动车牌,保卫处根据相关线索开展调查,证实部分学院(体育学院18级、体育学院19级、外国语学院20级、机电工程学院20级)个别学生违反《江苏师范大学电动车、摩托车管理规定》,违规与校外不法商家(学霸复印店、翟山二手车行、黑马电动车等),通过qq群(985452946、9174997022、6337264663、985452946)、闲鱼app、淘宝网等多种途径渠道违规购买、销售、使用假校园电动车牌,严重影响了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深入开展。
自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保卫处及时修订了《江苏师范大学电动车、摩托车管理规定》(保发〔2021〕2号),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友情提醒》和《关于清理校园废旧无主电动车、自行车的通知》,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也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校园电动自行车的行驶管理,停放、充电管理,违章处理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学校也第一时间召开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推进会,对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治理目标。
目前,保卫处已将四名同学违规情况通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同时对不法商家制作、销售假校园牌照的情况进行了报警处理。请相关学院和部门对违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务必高度重视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电动车使用的管理教育工作,主动配合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保卫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