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通报(二)-学生使用违章电器情况

2021126-10日,保卫处消防科对泉山校区学生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体育学院学生仍存在使用违章电器行为,现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并就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更坚决的态度严守安全红线,以更加严格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各学院要加强寝室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督促学生履行消防义务,严禁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要广泛动员学生党员、干部开展宿舍安全自查,及时排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作用,多深入学生宿舍,加强检查与教育引导。

3.后勤集团要切实履行消防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公寓楼宇区内消防巡查,及时查处并制止违规消防行为。

学校将加大学生宿舍随机检查力度,及时纠正查处并通报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发现情节严重者,校防火委员会将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宿舍违章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依规督导相关学院开展违规学生处分事宜。

附件:违规行为图片     


校防火委员会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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