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对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度(“年度”时间按足年12个月计算)的消防自动设施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消防设施详情请见本标书附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作程序

(一)发布磋商公告(可在江苏师范大学保卫处网站http://bwc.xznu.edu.cn/ 上查询、下载);

(二)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

(三)投标人现场踏勘,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

(四)参加投标的单位制作投标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

(五)招标方接受投标书。

(六)评标:现场评标,确定并宣布成交单位或入围单位。

(七)与成交单位签署合同。

(八)履行合同。

二、评标原则与评标办法

(一)在学校监督部门参与下,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公司规模、业绩、资质、凯发一触即发的售后服务承诺及述标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成交单位。

(二)根据投标价格、施工方案、服务承诺、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以及凯发一触即发的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现场通知投标人,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不予解释。

(三)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兼投我校的消防设施检测项目标,但不可与维保项目标兼中。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8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则视为废标。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相应的不低于二级的消防设施维保有效资质,有承接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与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有与投报项目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从事本项工作的有关证书,有从事过不低于此规模项目的工作经验。

(三)所有投标单位均须承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和在从事我校消防设施检测或维保工作过程中,遵守我国《消防法》和江苏省、徐州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消防工作的政策,并遵守我校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不得影响招标方正常工作。

(四)工作中采用的材料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可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

(六)按时送达投标书,按时参加现场开标与述标。

(七)有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副本等需提供原件供招标方现场审验。

四、投标书必须包含的内容

(一)投标报价表。按12个月为报价,有总价,也须分项明细报价。投标价应包括完成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费用(比如人工、工具、利润、税金等等)。维保项目必须对需更换的所有配件明确单价。

(二)投标单位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如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经营执照等,可为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三)近三年的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如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详尽的维护保养方案书。其中应包含如中标后的详细服务承诺(维保范围、维保计划、维保响应时间、完工时限等),承诺内容应满足招标方基本要求,在基本要求之外能够提供的其他服务也请列出。

(五)投标书(包括相关资料)落款处应有投标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若签字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书(包括相关资料)应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应加盖投标单位合法有效印章。

五、合同履行的监督

(一)依据招标书、投标书、合同以及述标现场的有关承诺。

(二)付款方式:按约定完成本项目全部维保工作并经消防检测合格,分上下半年(上半年6月份及下半年12月份)进行支付(包含维修配件费)

(三)本项目招标工作由江苏师范大学保卫处负责解释。

(四)有关时间安排:

1.即日起发布公告与招标说明书。

2.投标人现场踏勘时间:201912231700之前。

3.投标书接收时间:20191224日上午930前。

4.投标书送达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保卫处消防科(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14号楼108室)。

5.评标时间:201912241000开始抽签并按抽签顺序述标,同时开始评标(具体述时间视现场情况而定)。

六、ks8凯发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电话:0516-83403119

联系人:赵老师

   附件: 1.

   2.


江苏师范大保卫处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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