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挤压、遮挡(盖)消防井、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教学区、学生公寓各楼宇庭院的通道为消防通道,任何车辆、物品不得随意占用,必须保持畅通。各建筑楼宇之间(包括同一建筑楼宇不同区域)的廊、道,为消防通道,任何车辆、物品不得随意占用,必须保持畅通。各建筑楼宇内的通道、楼梯间等为消防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封堵、占用,必须保持畅通。
三、自即日起,请各单位自行检查,及时消除占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情况。同时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自觉维护学校消防安全。
四、保卫处将对占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经发现,采取警告、上锁、强制拆除等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五、占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当事人除负责承担公安及消防机构相应处罚外,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相应处理;外来人员及车辆,若违反上述规定,学校将限制其进入校园。
广大师生员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现象,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83400119(泉山校区);83867110(云龙校区)。
保卫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