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监控指挥中心值班员请休假制度

一、消控中心值班员原则上每月休息4天,休息时间中心管理员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二、校卫队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按级请假并预先填写请假表。请假0.5天以内的,由中心管理员批准;请假1天以内的,由消防科科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处领导批准。

三、凡按规定休假的队员要按时归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假期,遇特殊情况延期的,要经队领导同意,并报保卫处领导批准,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四、因工受伤请假,根据实际情况,经队领导批准,并报保卫处领导批准,可以照发工资、奖金。

五、请病假一律要有学校或县一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经保卫处领导批准,方可休假。但请假1天,则 扣除一天的奖金,超过7天,停发当月工资,超过15天,作自动离队处理。

附件:消控室监控指挥中心值班员请休假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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