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称正抓紧《户口法》立法调研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出席发布会
 
公安部定于6月19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有关工作情况,地点在亚洲大酒店亚洲厅,主持人为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出席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内容:

[东方早报记者]:问一下武主任,前一段时间有律师状告公安局,要求户籍自由迁移,现在已经正式立案了,不知道武主任对这个事情怎样看?

[武和平]:国家的这个目标提出来以后,截止到去年,全国共有12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取消了二元户口划分,在这12个省市区统称为居民户口。十多年以来,这项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到了2006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里面放宽了农民工入城落户的条件。在这个《意见》的要求下,公安机关推出了有关户口管理的便民措施,很多城市已经实行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完善暂住户的户口登记,放宽了老年人投靠子女的城市落户条件。现在公安机关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修改户籍改革文件,正在报国务院审批。同时,在国务院的指导下,我们也在抓紧《户口法》的立法调研。

[武和平]: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我知道公众和媒体都非常关心。我在这里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在户籍制度改革问题上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在国务院领导下采取的措施。

这些措施涉及到国家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一体、以户口登记制度为重点的户籍制度改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国家就提出了取消农业、非农业的二元户口性质,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度的改革目标。

[武和平]:国家的这个目标提出来以后,截止到去年,全国共有12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取消了二元户口划分,在这12个省市区统称为居民户口。十多年以来,这项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到了2006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里面放宽了农民工入城落户的条件。在这个《意见》的要求下,公安机关推出了有关户口管理的便民措施,很多城市已经实行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完善暂住户的户口登记,放宽了老年人投靠子女的城市落户条件。现在公安机关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修改户籍改革文件,正在报国务院审批。同时,在国务院的指导下,我们也在抓紧《户口法》的立法调研。

[武和平]: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应该看到,现行的户籍制度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几十年来,特别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在那个时期,起到了它应有的用。但是,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公安机关对此事非常积极,目的是保证公民的迁徙自由,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劳动力资源的合理调配。但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几十年以来户口制度附着了很多和公共政策,包括社会保障权益相关的不能马上解决的矛盾。比如说城乡居民计划生育的问题,公民的选举权的问题,退伍安置的问题,还有土地承包的问题,还有包括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问题,另外还有大家都了解的,城乡实际存在着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抚恤等各个方面还不尽相同的问题。当然,现在在创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当中,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扩大农村医保的覆盖面,整个步骤正在积极推进。我们和相关部门正在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尽快使这个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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